沈阳理工大学2016年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
我校2016年吉林省艺术类计划录取7人,实际录取8人,理科最低分687分,文科最低684分。各专业录取情况如下:
科类 |
专业名称 |
录取人数 |
最低分 |
艺术(理) |
产品设计 |
1 |
782 |
艺术(理) |
视觉传达设计 |
1 |
687 |
艺术(文) |
产品设计 |
1 |
692 |
艺术(文) |
动画 |
2 |
684 |
艺术(文) |
环境设计 |
1 |
711 |
艺术(文) |
视觉传达设计 |
2 |
684 |
录取原则
辽宁省:使用辽宁美术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,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,按招生计划1﹕1比例投档;按照考生“文化课成绩(含高考加分)/2+专业课成绩”形成的综合成绩(保留1位小数)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艺术(文)依次按专业课成绩、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艺术(理)依次按专业课成绩、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其它省份: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、体检合格的情况下,按考生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+统考专业课成绩)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;综合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,文科依次按外语、语文、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,理科依次按数学、外语、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。